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为响应《通知》号召,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
协会培训中心将举办“物业项目经理和物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物业管理面临的政治变革;
第二部分:物业管理面临的经济变革;
第三部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及应用;
第四部分:变革形势下的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第五部分:项目内务行政管理;
第六部分:新形势下员工素质提升;
第七部分:新形势下物业项目经理素质提升;
第八部分:“红色物业”的创建。
二、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但未取得“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
2.2021年已持有“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
3.社会人员包括城市再就业人员、准备从事物业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9~20日 北京市
取证学员集中脱产学习2天(含考试)
四、培训费用
1.取证学员培训费用1180元/人
2.继续教育学员培训费用760元/人
五、主讲人
聘请行业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六、证书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物业项目经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名。
联系人:张晶
报名电话: 18811034102
八、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协会培训中心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