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
协会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五届四次理事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决定成立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为了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就创委)筹备工作组,邀请本协会常务理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韩仁海担任筹备组组长,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院长、研究员马伯夷、深圳企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礼、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副院长田维民担任副组长,组织开展该工作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就创委将致力于整合政府、院校、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资源,为就业创业搭建示范平台,构建我国建设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就业创业合作交流平台和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平台。作为
的重要推动力量,就创委秉持服务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宗旨,立足全国建设教育行业就业创业工作,探索建设教育行业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新时期人才教育培训标准及就业创业工作标准,融合多方资源促进科技成果的产出与转化,响应国家号召构建产学研一体化教育培训实践基地,促进就业创业水平的不断提升、院校的不断强化、行业企业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同时,研究就业创业深层次问题,为国家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就创委诚挚邀请建设教育领域,致力于建设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及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等加入委员会,共同为我国建设教育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现就会员申请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就创委实行团体(单位)会员制,申请加入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
协会章程;
2、遵守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见附件1);
3、就创委会员由已设置相关专业的学校、支持建设领域就业创业工作包括热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组成;
4、自愿申请加入就创委;
5、在建设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法人单位;
6、致力于建设领域就业创业工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的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
二、申请程序与要求
请满足条件、自愿加入就创委的单位填写《
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筹备工作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员 卫:010—67799836 15611911016
刘万深:010—67799837 15611911029
王福忠:13910108760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118室,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筹备组(邮政编码:100021)。
电子邮箱:jycywyhcbz@ 126.com。
附件1:
协会就业创业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附件2:
协会会员单位入会申请表
协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