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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 协会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的征求意见函 14.10.15

2014-10-15
来源:

建教协[2014]46号


关于设立 协会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的征求意见函

各相关院校:

BIM应用技能研究工作开展已有一年的时间,结合近几年来BIM比赛的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发现树立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的条件已经成熟。开设建筑类专业的院校中,有一些已经在BIM应用技能教学方面走在同类院校的前面,这些院校开展了BIM教学研究、建立BIM应用技能实训室等一系列推广BIM应用技能的研究工作。
为了更好推动 协会BIM应用技能工作,树立BIM应用技能教学样板,加快行业BIM人才培养速度,根据实际情况及院校意愿,拟设立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在BIM应用技能教学领域做些工作的院校,向 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 协会BIM应用技能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
附件: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申请条件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申请条件
(1)接受 协会BIM专家委员会指导;
(2)具有不少于40台机位符合教学配置的机房,并配置符合BIM应用技能培训要求的BIM软件;
(3)具有2名以上相对稳定的培训专职教师及具有1名以上相对稳定的机房管理专职教师;
(4)具有一定的软件培训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
(5)具有明确的BIM应用技能培训教学方案和保证措施;
(6)承诺按照 协会BIM专家委员会工作要求为推动BIM应用技能教学推广提供师资培训等支持;
(7)承诺针对BIM应用技能培训项目实施的要求配置项目合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专门场地和专项机制;
(8)承诺参与BIM教学方案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支持;
(9)具有BIM应用相关案例或BIM应用实践经验;
(10)与国外或工业界BIM应用技能教学单位有良好交流与合作者优先。


BIM应用技能教学示范(实验)基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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