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总体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并印发了具体活动方案。
方案明确,教育治理活动主要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先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的窗口行业、公共场所开展,主要包括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供水、供气、城管)、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向系统其他行业拓展。通过教育和治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在全系统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的良好形象。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提出,教育治理活动自5月下旬开始至9月结束,分为动员学习、组织实施和总结3个阶段进行,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组织实施阶段,特别是要抓好以下重点环节:首先是要开展自查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认真查找和梳理在履职尽责、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效能、行为举止、践行承诺等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并向干部职工通报。其次是要集中进行治理。再其次是要开展道德评议。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出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员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卡)、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行风热线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的反映,也可开展新闻媒体“走进窗口单位”和“群众评服务”活动,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最后是要评选树立和宣传典型,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公德、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方案强调,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形成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对下一步继续深化道德教育和治理作出部署。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摆上重要日程。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报送信息。
摘自 《中国建设报》2012.06.11 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