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对2004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进行了修订,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修订的大纲提出,中职学校和企业要共同对实习学生开展德育工作,健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第三方深度参与的德育评价机制。
新修订的大纲提出,中职学校要结合实训实习的特点和内容,抓住中职学生与社会实际、生产实际、岗位实际和一线劳动者密切接触的时机,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要重点加强对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贴吧、聊天室等交互栏目的管理,发挥社交网站、微博、手机等对学生的正面教育作用;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要按照德育课设置和教学任务要求配齐配足德育课教师。
新修订的大纲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德育工作作为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体系。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要完善德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合理确定德育工作方面的经费投入项目,列入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