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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15]74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2015-05-19
来源:

建教协培[2015]74号


建教协培[2015]74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管理水平等问题有待提高。2013年10 月,李克强总理签发了国务院第641号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住建部为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近期国务院关于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十条),由 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人员职业标准。
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运营管理人员职业能力水平,培养合格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人才队伍。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15年  7月份在成都市举办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师职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水十条”解读
2、水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解读
3、排水系统管理和维护
4、城镇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
5、工业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
6、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与管理
7、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要点
8、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管理
9、答疑(参培单位在报名时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中常见问题1—2个报传主办单位,授课专家届时将逐一解答)
二、授课专家
授课专家团队由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水专项政策主题组专家彭应登博士;山东省环保厅原处长、资深环境管理专家杨征;济南大学给排水专家教授王晓东;污水处理的资深高级工程师杨保永等专家组成。
三、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污水处理厂(站)、国家控制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正在申报国家污水治理设施运营许可的(污、废水)环保公司和相关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四、培训时间
2015年7月2日—5日(2日报到)成都市
五、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成都市方池街15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地址:成都市方池街15号省总工会干部学校318室
六、培训课时、考试形式及考试
培训课时为13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网络学习100学时),培训班采取面授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由 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学员进行考试。
七、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专科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三年的管理、技术人员;
2、具有大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两年的管理技术人员;
3、研究生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的管理、技术人员;
4、具有中专或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学历,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工作管理、技术人员;
5、具有中、高级技师资格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
八、证书
经考试合格的学员,由 协会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程)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在 协会网www.amadeusnip.com上查询
九、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资料费200元、考核评审费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协会培训中心联系人:赵万茹 宋文根
电话:010—62284008    62285006
传真:010—62286119
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报名电话:
联系人:郑 红
电  话:028-81707077   13880485389
传  真028-81707077
 
附:报名表
二〇一五年月 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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