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同时也明确提出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开展对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是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理想途径,能够有效地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为此
协会培训中心将举办“物业经理职业培训”和“物业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1.物业行业认知篇
通过对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法条的解读,运用日常工作的物业管理案例,使学员快速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让学员养成长期健康的解决问题的习惯。
2.行业监督、引导与治理
项目经理运用法规管控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环节,达成社区治理的“三驾马车”协同赋能社会治理。
(二)物业精细化管理
第一部分:物业行业发展趋势及头部行业发展现状
阐述物业行业发展的背景、及目前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项目经理角色画像与关键胜任能力解析
1.运营与一级计划的制定、闭环能力的建立
2.链接政府、行业、企业
第三部分:聚焦客户体验、营造服务场景标准化
物业服务场景打造-人、货场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场景的有效落地
服务场景设计案例分享
二、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物业经理职业培训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
2. 已取得《物业经理职业培训证书》且最后一次培训时间为2022年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一期:5月27日 9:00-18:00注册报到
5月28日-29日全天上课。
第二期:5月29日9:00-18:00注册报到
5月30日-31日全天上课。
2.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四、培训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培训(新取证):会员单位800元/人,非会员单位106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
2.继续教育:会员单位 550元/人,非会员单位76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
五、主讲人
行业内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六、证书
经考核,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物业经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继续教育
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定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将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八、报名办法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4日
2.报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至协会秘书处(赛罕区丰州路巨海城南巷富华物业三楼),领取“报名证”,注册报到时必须持“报名证”注册。
3.联系方式
协会房地产专委会
张 晶:18811034102
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潘洁 王艳
联系电话: 0471-2324618
九、其他
1.参加“物业经理”(新取证)培训的学员,注册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张,“学籍卡”1张;
2.参加继续教育(复检验证)培训的学员,注册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并提交本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继续教育记录、注册。
3.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39号京鹤大厦一层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1:物业经理职业培训证书报名回执表
附件2:“继续教育”(复检验证)”报名回执表
附件3:学籍卡(学员自行下载打印)
协会培训中心
2024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