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部委积极响应,住建部发布了强制性条文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燃气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与安全运营管理、行业综合监管专题培训班”,通过对有关规范标准及重要管理文件的宣传、贯彻、交流,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正确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生产运营与监管重点
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难点要点解析;
2.燃气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与要求
3.燃气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的重要规定
4.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解读;
5.燃气管理部门、供应单位及用户责权利;
6.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
7.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规定;
8.城镇燃气危险性分析;
9.燃气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措施分析;
10.城镇燃气的应急保障措施与相关法规要求;
11.燃气安全事故处理及防范;
12.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点;
13.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14.燃气各类用户安全检查及面临的问题处理;
15.商业餐饮用户的管理问题;
16.燃气行业协会及管理部门的职责及工作。
(二)燃气行业监管与运行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1.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及应急保障能力;
2.燃气企业及管理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的注意事项;
3.燃气公共安全风险管理;
4.国内外危害公共安全燃气事故案例分析;
5.CNG与LNG场站特殊性及安全技术与要求。
二、培训对象
各地市住建局、城管局、设计院、燃气办、燃气协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燃气供应单位负责人、燃气管道运行维护人员、瓶装燃气供应站、CNG与LNG场站管理与技术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从事燃气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23年8月11日~8月14日(11日全天报到)大连市
第二期2023年8月18日~8月21日(18日全天报到)成都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含资料费、上课期间午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詹淑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科技部委员、重大燃气工程项目技术评审专家。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项目负责人:潘越 办公电话:010-68168211
邮箱:jsjyxh2000@vip.126.com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