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对工程瞒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建立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今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与安全责任落实、应急管理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提高工程项目建设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协会培训中心将于2022年11月、12月在济南市和杭州市举办“建筑施工安全法制建设和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关键技术”职业能力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认知
1.《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2.《十五条硬措施》重点难点解读;
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解读;
4.强制性国家标准《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深度解析;
5.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的认知误区;
6.法律法规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规定;
7.案例分析——违法违规可能的追责及后果;
8.第一责任人如何应对工程安全和履职尽责的挑战。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1.建筑施工双控体系建设概述;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三)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住建部及各地对于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解读;
2.建设施工工程中安全隐患种类划分;
3.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的常用方法;
4.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应用与创新。
(四)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关键技术实务操作
1.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管控;
2.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及案例分析;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标准及案例分析;
4.模板支架应用技术;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与案例分析。
(五)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实施及验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解析;
3.建设各方工程技术风险的控制职责及各阶段的风险控制要点深度解析;
4.危大工程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问责与刑事责任追究;
5.安全事故预防与安全管控措施,经验交流等;
6.大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的风险控制要点;
7.大型工程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总结报告、工作月报等格式要求与要点。
二、培训对象
各建筑工程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机械租赁、安拆装单位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设计院总工程师;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法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22年11月18日~21日(18日全天报到) 济南市
2022年12月16日~19日(16日全天报到) 杭州市
五、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安全管理》职业能力证书。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50人以上可单独开班,课程可根据需要进行定制。
2.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尽快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刘德新 宋文根
电话:13241189361(同微信) 010-66531618
邮箱:125896509@qq.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2年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