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在我国建筑领域碳排放量占我国碳排放总量非常大比例,因此建筑行业节能减碳责任重大。
国家还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同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增强相关人员对掌握基本工作流程和正确的量化及核算方法,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切实提升相关人员职业能力,是当前全国碳核查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纳入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相关支撑机构能否在碳市场及低碳发展进程中立足的重要体现。为了帮助各企业掌握碳排放核算核查方法,培养碳排放核算核查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协会培训中心将于2022年9月份在深圳市和南京市举办“建筑碳排放核查员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参编专家对系列标准《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碳排放报告核查程序指南》《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写指南》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和讲解,对碳排放政策、核算核查方法及核查报告的编制等进行介绍和探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碳排放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背景、碳排放核查与排放管理流程,现行核查标准体系,核查指南要点及具体核算要求;
2.碳排放核查准则介绍与核算边界、核算范围,能源分类、数据收集、碳排放核查计算方法及配额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3.新增设施、新增替代既有设施及既有设施退出等设施变化情况的基本信息,排放量、排放强度的计算及配额变化等核算内容介绍;
4.建筑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原则和发放、基本框架及报告内容;
5.建筑碳排放核查案例流程、方法介绍与实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从事建筑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等能源管理相关人员、行业碳市场及试点碳市场控排企业的相关碳管理和技术人员,从事能源、环境管理部门、环境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循环经济教科研单位的相关领域技术、工程人员,从事碳资产开发咨询服务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第三方审核机构以,工程检测鉴定单位及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应对气候管理工作人员,其他关注碳达峰、碳中和及有志参与碳市场交易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2年9月16日~20日(16日报到) 深圳市
2022年9月23日~27日(23日报到) 南京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聘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国家建筑工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资深专家结合典型工程案例讲授。
六、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建筑碳排放核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 继续教育
取得证书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八、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559022 53031597 传真:010-53559022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