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作出了明确规定。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公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规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部门规章,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协会培训中心于2022年7月~8月份在青岛市、乌鲁木齐市举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重点内容解读;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写作规范、范例及疑难问题解析;
(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关于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解读与探讨;
(五)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整治及最新政策解读;
(六)城乡规划执法与违法建设的认定及处理实务操作;
(七)违法建设治理中行政强制操作实务;
(八)部分城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司法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委、城管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队、中队)、住建局(委)、城建(规划)监察支队、市政市容局(委)、违法建设指挥部、拆(治、禁)两违办,开发区管委会、街道社区、乡镇政府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9日~8月2日 (29日全天报到) 青岛市
2022年8月19日~8月23日(19日全天报到) 乌鲁木齐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资料1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具体报到事项在开班前5天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王静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69296445 53031598 传真:010-69296445
电子邮箱:328220311@qq.com 手机:13811596915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