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部分做了明确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根据以上文件的要求,为促进房地产营销行业健康发展,培养优秀的人才队伍,提高商品房销售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协会培训中心将举办“商品房销售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房地产相关知识与法规(最新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房屋建筑基本知识、房地产销售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房屋产权和按揭办理、房地产销售案例等。
二、培训对象
1.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营销人员、物业公司、未取得及已经取得岗位证书的销售人员。
2.社会人员包括城市再就业人员、准备从事房地产销售和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3月13~15日
培训地点:北京市、上海市、成都市
培训时间、地点视疫情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260元/人。
五、主讲人
聘请房地产行业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六、证书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商品房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晶 杨金枝
联系电话: 18811034102 13810676449 01068565920
1.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名;
2.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
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拟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5
010-888612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1018室
邮政编码:100097
协会培训中心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