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
协会培训中心将举办“物业经理职业培训和物业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
2.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重点条款解读及案例分析;
3.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预使用;
5.物业安全管理和风险规避;
6.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与承接查验,客户服务与纠纷处理及沟通技巧等。
二、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物业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但未取得《物业理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
2.2019年已持有《物业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24~26日 上海市
2021年12月24~26日 南宁市
若受疫情影响调整培训时间、地点,则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1.取证学员培训费用1260元/人(含资料费)。
2.继续教育学员培训费用960元/人(含资料费)。
五、主讲人
聘请行业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六、证书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房地产营销员培训合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1.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携带近期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名;
2.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会务组联系人:张晶 杨金枝
报名电话:010-68565920 18811034102 13810676449
电子邮箱:942578952@qq.com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ccen.com.cn)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质量监督电话:010-57811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新楼3层313室
邮政编码:100831
协会培训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