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对工程瞒报、事故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建立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知》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要求注重总结经验,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助力“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协会培训中心将于2021年10月下旬在济南市举办“2021年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关键技术与风险防范暨新《安全生产法》对建筑业的影响”职业能力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安全生产法》对建筑业带来的影响及应用升级
1.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意味着什么
2.新《安全生产法》对建筑业的影响
3.新《安全生产法》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升级对策
(二)合理规避安全事故引起的刑事法律风险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职责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
3.典型的安全事故追责案件辩护实录及精解
4.刑辩律师视角下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如何规避安全事故引发的刑事法律风险
5.刑法修正案有关生产安全的内容
(三)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关键技术实务操作
1.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管控
(1)深基坑工程的特点及重点;
(2)深基坑工程的概念设计;
(3)深基坑工程的施工方法;
(4)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
(5)深基坑设计及施工安全问题与管控案例及分析。
2.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及案例分析
(1)专项施工方案及论证;
(2)安全技术标准及监管要点。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标准及案例分析
(1)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监管现状;
(2)高处作业吊篮相关标准解读;
(3)高处作业吊篮事故案例分析。
4.模板支架应用技术
5.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应用与创新
(四)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实施及验收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解析
3.建设各方工程技术风险的控制职责及各阶段的风险控制要点深度解析
4.危大工程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问责与刑事责任追究
5.安全事故预防与安全管控措施,经验交流等
6.大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的风险控制要点
7.大型工程技术风险评估报告、总结报告、工作月报等格式要求与要点
二、培训对象
各建筑工程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机械租赁、安拆装单位质量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设计院总工程师;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法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10月21日~24日(21日全天报到) 济南市
五、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安全管理》职业能力证书。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尽快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刘德新 宋文根
电话:13241189361 010-66531618
邮箱:125896509@qq.com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7811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新楼3层313室
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