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城市更新中既有房屋安全排查、鉴定标准讲解及大数据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已从“棚户改造”进入“城市更新”阶段,其中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扩大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时国务院也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规定。
为使从事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中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系统学习房屋安全排查与鉴定技术,熟悉相关鉴定标准,运用“大数据”方法,建立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数据库并进行信息分析,发现房屋危险隐患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21年6~7月在昆明市、西宁市和贵阳市继续举办“城市更新中既有房屋安全排查、鉴定标准讲解及大数据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城市更新中老旧房屋改造意义及相关政策;
(二)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老房屋安全管理;
(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等鉴定标准解析;
(四)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检查、排查、鉴定技术及管理;
(五)房屋排查、检测方案的编制与安全排查、鉴定报告的要点分析;
(六)城镇房屋倒塌事故案例总结,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置措施及工程案例介绍;
(七)老旧小区中房屋排查“危险点”的“大数据”应用;
(八)老旧小区中房屋鉴定“一房一码”的“大数据”研究介绍。
二、培训对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危房鉴定部门、危改办、城市综合执法局(处)建筑工程检测鉴定公司、加固工程公司、工程结构鉴定公司、建科院(所)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25日~28日(25日报到) 昆明市
2021年7月9日~12日 (9日报到) 西宁市
2021年7月23日~26日(23日报到) 贵阳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聘请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标准编委)结合相关标准及典型工程案例讲授。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559022 53031597 传真:010-53559022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7811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新楼3层313室
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