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有利于推动预算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有利于完善和创新财政宏观调控、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新条例”和“意见”也将对部门预算与财务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推动住建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工作人员的财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工程资金使用流程;加强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政策,依法做好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两期“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财务管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原则、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公开、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专户管理等);
3.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实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绩效前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后评价实务与案例分析、评价方案编写及报告撰写共性问题归纳、评价质量把控——高质量“报告”的标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设计及实务案例);
4.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容详解及制度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5.财务报告编制规范及实务操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理、政府部门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等);
6.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7.成本核算与管理;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
9.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
10.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实务。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单位分管财务、预算工作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预算工作的主要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21年5月25日~28日(25日报到) 青岛市
第二期:2021年6月18日~21日(18日报到)呼伦贝尔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中央财经大学、国家会计学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授课,并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交流和研讨。
六、教材和证书
为配合培训班的学习,
协会培训中心组织有关专家专门为本次培训班汇编了内部学习资料。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
协会官网(http://www.amadeusnip.com)和
协会培训中心官网(http://www.ccenpx.com.cn)上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陈超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57596511 53031598
报名传真: 010-57596511
报名手机:陈超18611553956(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sjyxh2020@163.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7811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新楼3层313室
邮政编码:100831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