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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20]068号关于举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暨EPC全过程一体化实战管理与风险应对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0-12-07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简称《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又配套制定并印发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同时废止。

为使EPC参与各方管理人员全面提升EPC项目运作能力,强化合同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焦点问题、难点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EPC总承包方式健康发展,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暨EPC全过程一体化实战管理与风险应对专题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1. 培训内容

       (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核心条款解读

    1.合同体例的变化;

    2.如何做好发包人的管理

    3.如何区分税率,细化合同价格组成;

    4.项目管理组织的变化;

    5.发承包双方风险责任的变化;

    6.承包人基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赔偿最高限额

    7.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义务

    8.发包人应当提供支付担保的义务

    9.联合体模式承包工程的关键内容

    10.细化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格的影响,引入《价格指数权重表》降低价格调整争议

    11.引入“工程师”替代监理,并完善工程师确定程序和效力

    12.竣工试验、竣工验收条件、程序和退场要求,竣工试验、试运行、 竣工后试验等流程

    13.不再界定变更范围,通过界定变更权来认定是否构成变更

    14.进度款支付中人工费分账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15.质保金的形式和金额,与当下倡导的保函以及新规要求的额度调整匹配合同解除后的结算原则

    16.多元化争议解决渠道,引入FIDIC争议评审机制

    (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

    1.“办法”发布的背景及历次征求意见稿对比;

    2.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阶段的调整;

    3.工程总承包单位双资质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利害关系禁止准入及起草过程中的演变;

    5.工程总承包价格形势;

    6.工程总承包项目双方的风险分配;

    7.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

    8.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方式;

    9.工程总承包负总责的相应规定;

    10.工程总承包项目独立保函的风险管理。

    (三)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与市场开拓

    1.团体营销下的成功之道——某工程EPC营销体系案例分享;

    2.KANO模型溢价之利润最大化;

    3.工程企业营销应对策略与资源配;

    4.某企业营销理念分享——三维营销体系;

    5.项目信息开发与筛选;

    6.差序格局与组织探索;

    7.营销项目化管理的基本步骤;

    8.工程营销规划——策划基本路线图;

    9.招投标策划——营销策划灵魂;

    10.客户管理的关键点与重点。

    (四)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体策划与设计管理

    1.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体策划基本步骤;

    2.利润的设计阶段、三个合同、五次估算、两次限额;

    3.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与可施工性;

    4.工程总承包“组织集成,深度交叉”的实现;

    5.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控制。

    (五)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管理

    1.工程总承包采购计划分析;

    2.工程项目总承包采购风险评价与采购实施分析;

    3.工程总承包采购成本与项目造价控制分析;

    4.总承包采购与设计的集成分析。

    (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管理

    1.工程总承包的分包策划分析;

    2.工程设计分包控制分析;

    3.工程施工分包策划;

    4.工程施工招标计划分析;

    5.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6.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决标;

    7.工程总承包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分析;

    8.工程总承包分包索赔、签证、变更、合理化建议管理分析;

    9.施工工程结算与合同关闭分析。

    (七)联合体经营模式下EPC总分包双方实施过程管控

    1.介绍联合体模式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建议;

    1)政策、法律方面有关联合体模式的要求

    2)组织机构设置建议

    3)联合体协议的要点

    2.联合体模式投标过程中的管控要点;

    1)联合体如何响应招标文件

    2)联合体投标过程的管理要点

    3)案例分析

    3.联合体模式实施过程中的管控要点。

    1)结合案例分析EPC≠E+P+C

    2)实施过程中风险管理

    ①联合体内部分工变化的风险

    ②联合体一方退出的风险

    ③联合体一方单独对外签约的风险

    ④联合体成员的质量责任风险

    ⑤第三方造成质量责任的联合体内部处理风险

    ⑥联合体内部的保修费用承担风险

    ⑦假联合体的质量责任风险

    ⑧联合体成员的内部工期责任风险

    (八)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主体责任界定

    1.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差异点;

    3.设计单位一家承揽工程总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4.施工单位一家承揽工程总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5.设计单位牵头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揽工程总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6.施工单位牵头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揽工程总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7.多家设计单位与多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揽工程总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8.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具体性质。

    二、培训对象

    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设计企业、成套设备公司、招标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律师事务所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1114日~117日(14日全天报到   北京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0元/人(含资料、上课期间午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徐寅哲: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工程总承包部合伙人

    李承霖中交集团某综合甲设计院江西总包公司总经理、EPC工程总承包研究实践专家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

    联系人: 潘 越           联系电话:010-68168211    

     箱:jsjyxh2000@vip.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5室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12月3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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