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工程造价改革关系建设各方主体利益,涉及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工程造价一直是建筑市场博弈的焦点,越来越引起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履约、工程结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诸如项目停建、设计变更、材料涨价、计价纠纷、结算纠纷、工程款拖欠等各类造价问题,如何在造价层面规避风险,避免损失,有效处理纠纷。对此,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解读与建设工程造价管控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
1.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
2.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
3.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
4.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
5.增强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
1.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
2.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
3.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
4.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
5.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
(三)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
1.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
2.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
3.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4.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5.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
6.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四)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
1.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2.确定最高投标限价;
3.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
(五)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
1.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
2.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3.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4.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
5.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六)招投标造价问题
1.定额是社会平均水平,只反映过去,不反映现在和未来;
2.定额需要不断改进,使之面向现在和未来,提高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
3.定额要更真实,应向工程造价数据库方向发展。供设计,施工,审计等单位参考;
4.耗用的单位人工费、机械台班费、供求定价、信息价;
5.合理市场价格确定的过程;
6.激活市场,企业定额,推动清单计价发展,竞争报价;
7.计价定额、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质;
8.模拟清单计价中的漏洞,需要统一的标准;
9.企业在合同内强制约束,压价隐瞒现象;
10.清单计价,市场询价。
(七)合同签订造价问题
1.定额计价,市场调节系数;
2.概算定额是否取消,综合单价如何计取;
3.在没有概算定额的省份,参考现行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概算;
4.计价完全依靠市场是否会出现低价竟争或行业垄断;
5.企业定额,能否把清单计价的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
6.市场询价、要素询价、分部分项的组成要素量的确定;
7.预算定额的人工费、机械费应只发布消耗数量;
8.政府投资项目,定额管控,自主定价,自主投标;
9.指标及估算指标,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八)履约造价问题
1.定额是工程建设的消耗量标准;
2.定额消耗量可以借鉴,市场定价更切入实际;
3.合同外清单,如何定价;
4.当计价发生争议时的判断标准;
5.没标准,现行的定额不能反应现在;
6.没有定额,是否还需要第三方审核;
7.人工和材料费都是动态的,通过定期修编反应未来;
8.预算指标能否细化到定额子目。
(九)结算造价问题
1.定额报价,有何差异;
2.根据实时价及实施量的进行结算支付;
3.工程建设定额是工程建设人材机消耗的经验数据库;
4.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综合单价及相关工料机时价,有偿发布;
5.没有定额,如何判别成本是否合理;
6.弱化预算定额的作用,加大了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难度,如何使计价更贴近市场;
7.招标控制价,需要市场询价。
二、培训对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项目管理、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直线管理人。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5日~11月29日(25日为报到日)杭州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
联系人: 潘越 联系电话:010-68168211
邮 箱:jsjyxh2000@vip.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5室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