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新时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强化征收拆迁的司法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撷选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案例。为使各单位及时准确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依法推进征收拆迁,促进各单位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中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建设与违法占地治理的执法行政水平,提高基层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协会培训中心于2020年10月~2021年1月份在杭州市、重庆市、厦门市、海口市、南宁市继续举办“新形势下土地及房屋征收从业人员政策法规与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民法典》颁布实施对征收拆迁工作的影响
(二)棚户区、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政策与操作实务
(三)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背景下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1.《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历史;
2.《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修订原则及思路;
3.《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主要条款解读;
4.《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颁布后的配套工作;
5.《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解析;
6.《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影响(新旧对比);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与运用;
8.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9.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规定的土地征收工作的范围、审批权限、补偿标准、补偿类型;
10.城乡统筹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11.结合案例,阐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实际操作方法;
12.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与执行;
13.土地补偿费的构成与分配;
14.土地征收安置的主要方式。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管理与疑难问题讲解
1.房屋征收程序规范化讲解;
(1)房屋征收条件审查
(2)房屋调查登记与对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限制
(3)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论证、公布与修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6)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
(7)作出补偿决定
(8)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公开分户补偿情况
(10)征收过程中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2.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化讲解;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合法性原则
(2) “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3)补偿方式选择
(4)合理确定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
(5)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适时调整
(6)对被征收人实行奖励和补助
(7)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原则
(8)房屋征收中特殊情况依法处理原则
(9)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原则
3.将公平补偿、依法强制拆迁运用到和谐拆迁的实际操作中;
4.征收拆迁策划中如何应对被征收人的抵触情绪;
5.征收过程中必须在七个方面做到的公开、公告、公布;
6.插花地征收拆迁的程序及补偿政策;
7.对特殊类型房屋的补偿:
(1)因住房制度改革原因形成的特殊住房
(2)因法律行为原因形成的特殊住房
8.多重复合奖励机制;
9.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的行为限制程序;
10.D级危房认定方法在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应用;
11.八种合法的强制方法及强拆预案的八个要点;
12.各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经验交流。
(五)司法强制执行专题
1.被征收人权利救济、补偿协议的性质和非诉执行司法审查等处理房屋征收补偿案件问题解析;
2.司法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
3.依照《民事诉讼法》的司法强制拆迁;
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强制执行;
5.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问题;
6.各地案例分析。
(六)违章建筑处理的相关问题
1.违法建设的认定标准;
2.违法建设的处理手段;
3.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问题处理;
4.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的法定主体与法定程序;
5.违法建设拆除中如何应对暴力抗法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机与方法;
6.《行政强制法》实施后,法院进行“违法建设”的司法审查。
(七)土地及房屋征收信访处理与矛盾纠纷化解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涉及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问题解读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司法局(法制办)、法院、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大队(城管大队)、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棚改办、城中村改造办、征收办(拆迁办)、土地储备中心、街道办事处、各实施单位;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投资、土地开发投融资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3日~10月27日(23日全天报到) 杭州市
2020年11月13日~11月17日(13日全天报到) 重庆市
2020年11月27日~12月01日(27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2020年12月18日~12月22日(18日全天报到) 海口市
2021年01月22日~01月26日(22日全天报到) 南宁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资料1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有实际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
会务组联系人:王 静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69298019 53031598 传真:010-69298019
电子邮箱:fgwhwz2000@163.com 手机:13811596915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十三号C座7002室
邮编: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