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0年6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 2020年6月26日住建部相继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自印发日开始实施。2020年5月26日住建系统专家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水平。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审核验收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和验收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宣贯与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检测验收全过程”专题培训班,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与实施细则
2.总则
(1)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有关规定;
(2)主管部门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管理法律规定;
(3)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信息化技术要求;
(4)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的技术要求。
3.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责任;
(2)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4.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1)消防设计审查的基本条件、技术标准和设计审查制度的程序和要求;
(2)消防设计材料和技术资料的相关要求;
(3)消防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规定和程序。
5.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验收制度
(1)消防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基本条件;
(2)消防验收竣工图纸和资料的有关要求;
(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设计、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对消防质量验收的有关法律标准和责任。
6.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的相关规定和档案管理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要求;
(2)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3)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备案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制度要求。
7.附则
(1)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对消防工程质量、技术的标准和法律责任;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的制定。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重点解析;
9.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概述解读;
10.主管部门按新修订“消防法”依法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程序要求;
11.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检测验收的法律责任;
12.第三方消防设计审查机构与主管部门的衔接与管理;
13.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等权利范围;
14.施工图消防、人防、BIM“多图联审、多审合一”的技术要点;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立法工作和现行标准规范解析;
16.消防施工检查验收及常见问题
(1)建筑消防常用规范;
(2)建筑防火问题;
(3)防排烟系统;
(4)消防水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疏散指示、应急照明;
(8)其它常见验收问题。
1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抽查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住建(厅、委、局)、消防处(科)、质监站、安监站、检测机构、消防工程公司、审批局、各地勘测院及消防设计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建筑设计院、施工、监理、咨询、施工图审查、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各建筑消防科研院所、教学单位及专业消防工程设计的有关人员。
三、主讲专家
拟邀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消防工程系建筑防火教研室相关专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专家 。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20年9月11日~9月14日 (11日全天报到) 郑州市
第二期:2020年9月18日~9月21日 (18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第三期: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长沙市
五、培训费用
2600元/人(含16学时网络学习、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联系人: 潘 越 联系电话:010-68168211
邮 箱:jsjyxh2000@vip.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5室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