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坚守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切实加强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教育,着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档案管理及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新局面、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版)宣贯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与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对象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20年9月7日~9月11日 西安市
第二期 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 昆明市
第三期 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成都市
第四期 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 杭州市
第五期 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厦门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资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李青青13124703407(同微信)
报名电话:010-62923659 53031598
报名传真: 010-62935695
电子邮件:eeoee@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C座7005室
邮编: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