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培训中心
建教协培[2020]009号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土地及房屋征收从业人员政策法规与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日前已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对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征收程序进行了完善,按照中央的政策要求,明确了激活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改革要求。同时,为进一步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强化征收拆迁的司法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范围撷选了第二批“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等行政管理事项,涵盖了征收拆迁中有关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和强拆实施环节的典型争议。为使各单位及时准确理解和掌握最新土地管理政策,促进各单位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中行政执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建设与违法占地治理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基层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协会培训中心于2020年3月份在厦门市和杭州市继续举办“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背景下土地及房屋征收从业人员政策法规与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培训具体内容请来电索取)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司法局(法制办)、法院、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大队(城管大队)、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棚改办、城中村改造办、征收办(拆迁办)、土地储备中心、街道办事处、各实施单位;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投资、土地开发投融资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0年03月06日~03月10日(06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2020年03月27日~03月31日(20日全天报到) 杭州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资料1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有实际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
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协会官网”(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
会务组联系人:王 静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69298019 53031598 传真:010-69298019
电子邮箱:fgwhwz2000@163.com 手机: 13811596915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十三号C座7002室
邮编: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0二0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