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3]22号 关于举办全国房屋鉴定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一
、培训对象
各地房产管理局、房产处、房屋质量检测站、危房鉴定办、加固工程公司、建科院等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4月26日—30日 (26日报到) 郑州市
2013年5月17日—21日 (17日报到) 长沙市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资料费200元,考核评审费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主讲人
聘请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资深专家韩继云研究员讲授。
(三)考试
1、由
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房屋鉴定技术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培训者进行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考试的试题范围以培训内容为主。
(四)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
协会颁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房屋鉴定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从事房屋鉴定专业中级技术管理工作的凭证。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名单,在
协会网站上公示。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提前一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特别提示:
经
协会培训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都会及时在“
”(
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请拟报名参加房屋鉴定职业培训的同志,先登陆“
”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项目,确认培训班真伪后再报名参加,以免上当受骗。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031596 53031598 传真:010-53031597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手机:13911130233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北配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