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培训中心发文
建教协培[2011]20号
关于继续举办全国建筑防水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装饰、市政、隧道、园林等防水施工企业和防水材料生产厂家的防水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1编写背景、内容、经过、条文解释;
(二)常用建筑防水材料;
(三)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内容,防水标准,防水等级,结构主体、水泥砂浆、卷材、涂料防水设防要求,刚柔材料选择,细部构造防水设计及施工;
(四)室内、外墙防水:设防要求,防水施工;
(五)盾构法隧道防水:防水标准,施工技术,质量验收;
(六)防水材料施工方法: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卷材、涂料、金属板、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喷涂硬泡聚氨酯、密封材料、瓦材施工;
(七)《防水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
(八)防水工程预算基本知识:建筑防水工程预算编制,防水材料用量计算;
(九)建筑防水施工工法编写基础知识:编写组织管理,编写依据,编写范围及内容,编写流程,编写要点及注意事项,工法申报,国家级工法申报程序,工法的考核与奖励;
(十)建筑防水师岗位要求;
(十一)建筑防水保温新技术;
三、培训地点与时间
2012年4月27日—5月1日 北京市
2012年5月21日—26日 长沙市
四、其它事项
(一)主讲人
聘请《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1主要起草人叶林标教授和《建筑防水师基础知识与管理实务》主编朱馥林副研究员讲授。
(二) 培训费用
培训费2500元,资料费200元、考核评审费6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
(三)考试
1、由
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建筑防水师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培训者进行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考试的试题范围以培训内容为主。
(四)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
协会颁发《建筑防水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此证可作为从事防水专业中级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的凭证。取得建筑防水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名单,将在
协会网上公示。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杜林 (黄) 13911130233
报名电话:010-52216002 传真:010-52216069
电子邮箱:jspxxh@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查询网址(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班项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