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培训中心
建教协培[2012]48号
关于继续举办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不断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投诉的热点、行业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随着基桩检测人员队伍扩大,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升,急需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基桩检测专业人才。为此,
协会培训中心自2010年10月以来成功举办了九期“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职业培训班,得到参加人员的肯定和好评,根据各地区的需求,为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健康发展,决定于2012年8、9月份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和西宁市继续举办 “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职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习,使学员对桩基的类型、设计原理及公式、桩的承载力、成桩工艺、桩结构完整性的检测原理和技术等有一个较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并使检测人员能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好现行规范。主讲人将重点对桩的设计原理和动测法的应力波理论、波动方程、传感器特性、安装、信号采集等进行讲解,提高学员通过应力波在桩、土系统中传播反射信号的采集、处理、分析来评定桩身的完整性和承载力的准确性;使学员对不同桩的施工工艺、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有一定了解,以帮助他们对波形作出正确判断,避免误判。
二、培训内容
(一)桩基的概念,基本分类和基本设计原则(桩的定义、桩的分类、桩的设计原则)。
(二)桩基构造(灌注桩构造、混凝土预制桩构造、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构造、钢桩构造)。
(三)桩基计算(桩顶作用效应计算、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负摩擦桩和抗拔桩承载力计算、桩基水平承载力计算、桩身强度验算)。
(四)桩基施工(不同桩型的使用条件、各类桩型的施工工艺)。
(五)基桩检测(设计性和检验性试桩及抽检数量、验证和扩大检测、静力法检测、动力法检测)。
三、培训对象
各地房产管理局、房产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屋质量检测站、危房鉴定办、加固工程公司、公路、铁路工程检测部门、建科院等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2年08月17日—8月22日 (17日报到) 呼和浩特市
2012年08月31日—9月05日 (31日报到) 西宁市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资料费200元,考核评审费5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主讲人
聘请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资深专家结合典型工程案例讲授。
(三)考试
1、由
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基桩检测技术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培训者进行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考试的试题范围以培训内容为主。
(四)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
协会颁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基桩检测)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从事基桩检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凭证。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名单,将在“
”上公示。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
特别提示:
经
协会培训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都会及时在“
”(
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请拟报名参加基桩检测职业培训的同志,先登陆“
”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项目,确认培训班真伪后再报名参加,以免上当受骗。
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杜林 (黄)13911130233
报名电话:010-52216002 传真:010-52216069
电子邮箱:jspxxh@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416室。
邮 编:100835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二年 七月三日
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职业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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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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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复制有效,填好后请传真到会务组收010-
52216069
联系人:(杜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