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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14]02号 关于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2014年度第一至十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2014-01-22
来源:

建教协培[2014]02号


建教协培[2014]02号 关于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2014年度第一至十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开展<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证书考试培训的通知》(建教协〔2013〕30号)的文件精神, 协会培训中心自2013年8月开始陆续在全国二十几个省市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得到了广大建设监理单位和环境监测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培训人数已达数千人。为了更广泛的开展此项培训工作我中心决定于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继续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环境监理概述;
2、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
3、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
4、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的目标控制;
5、工程环境监理的组织协调;
6、工程环境监理信息管理;
7、影响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理要点;
8、案例精选。
二、培训对象
建设系统监理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环保系统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相关行业拟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3月14日—17日 (14日报到)西安市
2014年3月19日—22日 (19日报到)长春市
2014年3月21 日—24日(21日报到)深圳市
2014年3月26日—29日 (26日报到)济南市
2014年3月28日—31日 (28日报到)兰州市
2014年4月11日—14日 (11日报到)福州市
2014年4月18 日—21日(18日报到)石家庄市
2014年4月20日—23日 (20日报到)贵阳市
2014年4月25日—28日 (25日报到)北京市
2014年4月27日—30日 (27日报到)太原市
2014年5月9 日—12日 (9日报到) 郑州市
2014年5月16日—19日 (16日报到)武汉市
2014年5月23日—26日 (23日报到)长沙市
2014年5月25日—28日 (25日报到)合肥市
2014年5月29 日—6月1日(29日报到)杭州市
四、培训及考试形式
1、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由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实践考核(大作业)的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培训班统一考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
五、证书
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颁发《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在 协会网www.amadeusnip.com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六、报考条件
1、具备中专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4年的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参加相关工作满1年的人员;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5、具有技师资格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七、培训费用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费1800元、资料费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办公室( 协会培训中心)联系人:赵万茹   宋文根
电    话:010—62284008    62285006
传    真:010—62286119
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报名电话:
长春、济南、石家庄、北京、武汉、长沙
班联系人:朱武科
电  话:010—52886649
传  真:010—53799810
西安、福州、郑州班联系人:张雪
电  话:010—52885286
传  真:010—53799809
深圳、贵州、合肥联系人:马佳兴
电  话:010—60354923
传  真:010—60354923
兰州、太原、杭州联系人:李文涛
电  话:010—60354928
传  真:010—60354928


附: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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