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3]107号 关于继续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开展<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证书考试培训的通知》(建教协【2013】30号)的文件精神,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13年12月份在南昌市为监理企业举办《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内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环境监理概述;
2、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工程师;
3、环境监理工作文件和制度;
4、建设监理及工程环境监理全过程目标控制;
5、工程环境监理的组织协调;
6、工程环境监理信息管理;
7、典型影响生态工程的环境监理及绿色环境监理;
8、案例精选及实践课程。
二、培训对象
建设监理企业的相关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27日—29日 南昌市
四、培训及考试形式
1、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学员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由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实践考核(大作业)的成绩或平时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培训班统一考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
五、证书
学员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颁发《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并在
协会网www.amadeusnip.com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六、培训费用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费1500元、资料费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办公室(
协会培训中心)联系人:赵万茹 宋文根
电 话:010—62284008 62285006
传 真:010—62286119
监督电话:010—58934812
八、报名电话
联系人:潘 龙
电 话:010—88939616 88939796
传 真:010—88939716
附: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