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4]95号 关于举办《不动产登记条例》暨房地产抵押审核涉法问题专题培训班的
各合作单位:
国务院明确指出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召开座谈会,对《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研讨。权属登记问题事关的利益重大,牵涉民商事等多部重大法律,及相关的几十个司法解释,程序法方面涉及到诉讼保全、协助执行等等。为理顺权属登记工作中的各种经济与法律关系,促进登记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帮助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管理人员学习和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改革动向,掌握实际操作要点,领会理解主要精神,提高登记人员素质,强化制度落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14年8月21日—24日在大同市举办“《不动产登记条例》暨房地产抵押审核涉法问题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不动产登记内容
1、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的重点和难点解析;
2、我国不动产登记现状;
3、我国不动产登记领域的立法概况;
4、《物权法》中对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及司法解释;
5、我国现行土地登记制度和房地产登记制度;
6、房屋登记最新政策解读;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8、房屋登记风险的形成与防范;
9、司法机构对房地产登记的处理;
10、房屋登记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1、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的职责;
12、《担保法》解析;
13、预告登记相关问题。
(二)房地产抵押内容
1、《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2、《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要点、难点问题;
3、《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解析;
4、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政策;
5、房屋登记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6、《房屋登记办法》最新问题;
7、房屋登记中的案例分析及登记机关风险防范;
8、疑难问题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房管、住房保障办(房改)等部门有关人员,公租房管理公司、住房保障建设投融资公司、保障房开发企业等有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8月21日—24日(21日全天报到) 大同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和两天午餐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王兴东
报名电话:010-58937655
传 真:010-58937658
电子邮箱:canhuihuizhi@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查询网址:
(
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