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4]118号 关于举办“三规合一”理论及实践问题解析”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县(市)规划过多,相互矛盾,覆盖广度、深度不够,带来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用地粗放等问题,不利于规划实施的监督。针对这一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在县(市)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 或“多规合一”,决定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为使有关人员熟悉了解并准确实施“三规合一”,
协会培训中心定于2014年10月在重庆市举办“三规合一理论及实践问题解析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各部门关于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要求;
2、“三规合一”的规划编制体系;
4、“三规合一”的规划标准体系;
5、“三规合一”的规划协调机制;
6、“三规合一”内容、方法和技术;
7、“三规合一”过程中的权益协调机制;
8、“三规合一”中已建区(建成区控制线)、禁建区(生态区控制线)、适建区(规划建设区控制线)和限建区(远景预留区控制线)四区划定;
9、“三规合一”(多规融合)及试点推进;
10、“三规合一” 试点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文件的要求;
11、“三规合一”规划、发展改革、国土、建设等多部门的协作机制。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及其住建(厅、局、委)、规划(局、委、办)、国土局、发改委、规划设计研究院、所等相关规划编制机构;各用地单位相关负责人;大学以及相关机构机构负责人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4日—27日(24日全天报到)重庆市
四、主讲人
届时将聘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有关专家进行解析和答疑。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培训资料和两天午餐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联系人:李明
电 话:010-58937676
传 真:010-58937675
邮 箱:canhuihuizhi@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查询网址:
(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