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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15]33号关于举办验房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2015-03-18
来源:

建教协培[2015]33号


建教协培[2015]33号关于举办验房师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最新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首次提出“查验房屋”条款,规定“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为了培养出既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务操作技能的房地产工程质量检测人员,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继续举办“验房师职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验房公司、房地产工程管理、建筑、监理、物业、装饰装修、评估、二手房中介等相关行业从业者;
    2、具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房地产等相关专业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在校学生须具有房地产、建筑、装饰、工程类实习经历者。
二、培训内容
(一)房屋查验
1、房屋查验概述;
2、为什么要进行房屋查验。
(二)发达国家验房业的发展
1、发达国家房屋查验;
2、发达国家验房业的主要特点。
(三)我国验房业发展概况
1、我国房屋基本状况;
2、我国验房业的兴起;
3、我国验房业发展历程;
4、我国验房业发展现状。
(四)房屋查验内容
1、房屋查验范围;
2、房屋查验部位。
(五)房屋查验程序
1、查验预约与准备;
2、查验实施;
3、后续工作。
(六)房屋查验工具与方法
1、一般工具;
2、专业工具;
3、查验方法。
(七)房屋查验常用法律与规范解读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期2015年5月07日-10日(09日报到)苏州
第十二期2015年5月21日-24日(21日报到)武汉
四、费用
培训费2500元/人(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住宿协助安排,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各地培训班学员培训费均由培训中心总报名处收取。
开户名:赵莹莹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6217 0000 1003 2332 572
支付宝账户:13366401270
五、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 协会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验房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在 协会网www.amadeusnip.com 上查询。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协会总报名处:张亚伟 
报名电话: 010-82427935    82427936
邮箱:zjbyfs@163.com 
 
苏州班报名处:陈霜
报名电话:0512-68780508  18951119687
邮箱:chenshuang@xkpx.com
 
武汉班报名处:吴佳鸿
报名电话:027-85517223   18717194380  
邮箱:395054249@qq.com
 
培训地址:
第十一期(苏州):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 1388 号 X2 创意街区七号楼三楼;
第十二期(武汉):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远洋大厦1604室
 
协会培训中心监督电话:010—58934812
    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附:报名回执表/uploadfile/2015/0318/20150318030539192.doc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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