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5]26号 关于部分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和复检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学员:
根据
协会培训管理办法,凡获得由
协会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复检。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建筑工程白蚁防治师》、《白蚁防治生物药物检测师》、《建筑防水师》、《验房师》、《房屋鉴定技术》、《房屋鉴定师》、《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钢结构和混凝泥土检测技术》、《钢结构和混凝泥土检测》、《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建筑工程基桩检测师》、建筑工程岩土检测(监测)技术》、《建筑变形监测技术》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
二、继续教育周期、学时及方式
持以上专业证书者每两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为16学时(2天),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方式完成。
三、费用
1、技术类职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300元/人。
2、师级职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450元/人。
四、其他
请持有2009-2014年度协会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未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学员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络学习课程,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证书及寄至
协会培训中心。
五、联系方式
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证书原件用特快专递寄至培训中心。
特别提示:
经
协会培训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都会及时在“
”(
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确认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031598 52216002 传真:010-53031597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手机:13911130233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北配楼416室。
邮编:100835
二0 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