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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15〕41号 关于举办“违法建设处理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2015-04-02
来源:

建教协培〔2015〕41号


建教协培〔2015〕41号 关于举办“违法建设处理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2015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管执法机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工作。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新要求,正确理解中央的新要求以及最新政策走向,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城管执法中对违法建设等疑难问题的管理水平,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15年5-6月份在南昌市及贵阳市举办“违法建设处理与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特征、依据、体制、保障等;
(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执法依据、执法手段、执法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四)国家有关加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解析 
    1.《物权法》中有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及财产保护等规定及对现行政策、管理机制、操作实务的要求;
2.《行政强制法》颁布后 “强制搬迁主体”的演变及其展望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新要求;
    4.《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对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及违法建设的影响;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析。
   (五)房屋征收与补偿处理实务
    1.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行政裁决与强制拆迁;
    2.征收、征用的程序及其补偿;
    3. “城中村”拆迁的正当程序;
    4.违法征用与土地确权的关系;
    5.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
    6.依照新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强拆;
    7.拆迁人补偿与行政机关违法赔偿的范围界定。
   (六)违法建设的处理实务
1.违法建设的认定标准;
2.违法建设的处理手段;
3.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的法定主体与法定程序;
4.违法建设拆除中如何应对暴力抗法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机和手段;
(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暴力抗法的特点、原因、对策及案例分析;
(八)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乱搭乱建、违法户外广告、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问题处置及应对;
(九)城管执法队伍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及应急管理。
   二、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政府及住建厅(局、委)、法制办、国土局、市容局(委)、规划局、城管局(委、办)及城建监察支队(城管大队)、房地产管理局及征迁管理部门领导,城中村改造办、拆迁办相关人员;各房地产开发、拆迁单位的相关领导。
三、时间及地点
2015年05月15日—05月18日(22日报到)南昌市
2015年05月29日—06月01日(29日报到)贵阳市
四、培训方式
为保证培训班质量,将邀请建设部有关领导及城市管理领域知名专家授课,并与学员开放式交流、研讨。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结业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依据。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凡参加人员请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一周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相关情况。
会务组联系人:吴胜勤   陆丹丁
报名电话:010-60704822          传真:010-60704612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jy@163.com 手机:13911130233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查询网址: (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项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uploadfile/2015/0402/20150402030545662.doc
 
二0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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