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5]36号关于举办新形势下房产测量行业发展及现存疑难问题技术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逐步实施,国务院日前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已于2015年3月1日起实行。此项改革措施对房屋登记机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触及到房产测量行业,新形势下房产测量机构该如何面对、适应新的环境,在现行《房产测量规范》下测量技术人员该如何解决《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部分,以及如何协调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房产测绘成果的兼容性,规避给测绘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为此我中心定于4月份在桂林市、成都市举办“新形势下房产测量行业发展及现存疑难问题技术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我国现行房产测绘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2、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后,对房产测量行业的影响;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行以后,房产测量机构面临的新问题;
4、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涉及房产面积计算部分的讲解;
5、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房产测绘成果兼容性及处理方法;
6、房产测绘质量管理和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
7、《房产测量规范》中未规定的部分的处理方法;
8、房产测量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9、面积计算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系统解答;
10、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疑难问题系统解答;
11、房产测量新技术、新思路创新交流;
12、房产测量法律纠纷处理及典型案例介绍。
二、培训对象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测绘院、房产测量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时间
2015年4月17日-20日 (17日全天报到)桂林市
2015年4月24日-27日 (24日全天报到)成都市
五、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房产测量员、房产测量师)继续教育的依据。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尽快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1、会务组联系人:张芳 赵万茹
2、电 话:010—88510097 88510131 66531618
3、传 真:010—88510131
4、E-mail:zjbjyxh@163.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查询网址:
(
www.amadeusnip.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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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