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5]93 号 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法律适用高级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政府对建设领域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而建设业主以及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
协会培训中心与中国法官协会研究部针对建筑工程合同法律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深度解析和研究,特联合举办“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暨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二)”高级研讨班。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各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法务主管)、合同管理、经营部门负责人;各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各仲裁委员会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相关人员;各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有关人员等。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7 月31 日— 8月2日 (31日报到)
会议地点:北 京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讨内容
1、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的新制度及加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
1)关注和了解常见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
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借鉴FIDIC的七项新制度的理解适用
3)建立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机制
2、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问题研究;
1)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现状及特点
2)民诉司法解释对于审理建工合同纠纷的直接影响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4)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5)违约责任
6)建设工程鉴定
7)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
8)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典型案件常见诉讼时效问题的研判及应对;
4、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5、新形势下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结合制定中的司法解释二)解析。
四、主讲专家
姚 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参与司法解释二起草.
刘 勇---北京市营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建设工程律师,北京仲裁委、中国贸仲委、上海贸仲委、成都仲裁委、贵阳仲裁委仲裁员.
五、收费标准
会务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方式:潘龙 13381150661
电 话:010—88939616
传 真:010—88939716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5893481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北配楼416室。
邮编:100835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特别提示:
经
协会培训中心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都会及时在“
”(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请拟报名的同志,先登陆“
”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项目,确认培训班真伪后再报名参加,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法官协会研究部
协会中心
二0一五年六月四 日 二0一五年 六月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