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6]18号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对象
1、地方各级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法院、检察院、国有资产、国土资源、住建委(局)、房管局、金融机构及政府所属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相关负责同志和行政复议人员;
2、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负责人和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社会法律工作者;
3、各类企业、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8日—31日(28日全天报到) 成都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冯潇潇
报名电话:010-58942726
传 真:010-58937658
邮 箱:canhuihuizhi@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查询网址:
(
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2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