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6]29 号关于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和证书复检换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学员:
根据
协会培训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凡取得由
协会颁发的《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并对证书进行复检换证。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会议》精神,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环境保护,加强绿色建造监理队伍的建设,细化专业性较强的监理岗位,学员经继续教育学习后将我协会原颁发的《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证书更换为《绿色建造监理工程师(环境)》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
环境监理工程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持有《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学员。
三、继续教育周期、学时及方式
持有以上证书者每三年应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为16学时(2天),采用网络教育方式完成,学习网址为
(www.amadeusnip.com)——职业培训栏目——培训平台。
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应向原培训单位提出申请,并将证书交回。学员获得网上学习户用名和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学习,完成规定课程和学时者由协会统一办理复检换证工作。
四、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为每人300元。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芳 赵万茹
2、电 话:010—88510097 88510131 62284008
3、传 真:010—88510131
六、证书邮递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西里21号嘉诚商务中心8218室 张芳
邮编:100089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证书查询网址:
(www.amadeusnip.com)
地址: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2
邮编:100835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