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6]152号关于举办学习《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及产权交易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交易与产权管理,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制定实施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了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为使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学习《细则》、《规范》和《导则》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衔接好整合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加强交易监管,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提高登记人员素质及风险防范能力,
协会定于
2016年12月23-25日在合肥、2017年1月6-8日在哈尔滨举办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及产权交易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
届时将邀请业内专家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导则》及《司法解释》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常见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进行研讨交流,并现场答疑。请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派员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二、培训对象
各级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法制办、不动产登记局(中心)、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登记中心、土地登记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测绘(量)中心、担保公司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6年12月23日-25日(23日全天报到) 合肥市
注:(参会人数达50人以上可赴当地组织授课)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六、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魏 玉
报名电话:010-68309499 13520710426
传 真:010-68354507
电子邮箱:huiyiwj@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查询网址:
(
www.amadeusnip.com)培训工作栏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十三号C座7002室
邮编:100835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报名回执表
学习《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及产权交易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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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房间 |
包房: ( )间 标间: ( )间 不住宿( ) |
费用总额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小 写 |
¥ |
收款帐户 |
开户名称 :北京翰林华科教育科技中心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 0200001409024902272 |
备注 |
请将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E-mail发至会务组。培训费通过银行汇出或报到时面交。会务组在报到日一周前发出报到通知,详告报到地点、日程、食宿安排等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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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印章
二○一六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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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格可复印,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联 系 人:魏 玉 电 话:010-6830949913520710426
传 真:010-68354507 邮 箱:huiyiw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