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8]052号关于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的部署,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的要求,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T/UPSC0001-2018)》于近日发布。因此,如何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稳步推进村庄建设规划,体现其自身特色,根本改变照搬照抄城市规划的现象,激活农村发展活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各地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应各单位要求,
协会决定举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二、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中从事住建、城市规划、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员及建筑类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等。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第一期 2018年12月19日~22日(19日全天报到) 南宁市 第二期 2018年12月26日~29日(26日全天报到) 海口市 培训费:2000元/人, 资料费按印刷成本加运费实收,学员自愿购买。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四、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联 系 人: 潘 越 联系电话:010-68168211 邮 箱:jsjyxh2000@vip.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2 邮政编码:100037 附 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