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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协培[2019]016号关于举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农村住房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9-03-20
来源:

建教协培[2019]016号


建教协培[2019]016号关于举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农村住房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实施乡村“产业融合”的纲要,尽快打造乡村产业化模式,为脱贫攻坚开路,早日将乡村进入社会主义小康时代。近日住建部发布建办村﹝2019﹞11号《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与建村〔2019〕19号《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共同缔造”,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环境保护、流域水体环境保护的需要,相继发布了系列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导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农村住房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委(局)、农业委(局)、住建委(局)、美丽(宜居)办、小城镇办、城管局、公用事业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扶贫办、环卫局、旅游局、招商局、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研究院(所)、市政设计院等相关规划编制机构、污水处理机构、垃圾处理机构,规划设计公司、规划咨询(信息)中心、地理信息中心、勘测院、城镇规划建设投融资企业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城市规划学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第一期 2019年4月19日~4月22日(19日全天报到) 长沙市 第二期 2019年4月26日~4月29日(26日全天报到) 杭州市 培训费:2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四、证书 培训期满,颁发 协会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 联 系 人: 潘 越 联系电话:010-68168211 邮 箱:jsjyxh2000@vip.126.com 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楼7002 邮政编码:100037 附 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 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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