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9]024号关于举办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带动了城镇燃气事业的飞速发展,但由于管理和技术不到位,各地燃气事故时有发生,规范燃气行业标准化管理迫在眉睫。国家先后出台了《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2012)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燃气事故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提高居民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及燃气行业管理整体水平,确保燃气安全提供和使用。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各单位之间相互学习与交流,培养一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协会培训中心于2019年5~6月份在杭州市和成都市举办“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政府怎样依法管理
2.企业怎样依法经营
3.用户怎样依法使用
4.设施怎样依法保护
5.事故怎样依法处置
6.应急怎样依法保障
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燃气事故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订本)
(二)燃气安全运行技术标准
1.燃气设备运行技术标准
2.燃气管道运行技术标准
3.燃气用户运行技术标准
4.压缩天然气运行技术标准
5.液化天然气运行技术标准
6.液化石油气运行技术标准
7.监控数据采集管理技术标准
8.图档技术资料管理技术标准
9.《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2016年版)
(三)、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1.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方针
2.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要素
3.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结构
4.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方案
5.燃气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实施
6.燃气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考核
7.燃气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8.燃气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完善
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01)
(四)、 燃气应急管理抢修抢险
1.应急风险评估
2.应急能力评估
3.应急预案评审
4.结合应急预案编制
5.专项应急预案编制
6.现场处置预案编制
7.应急预案培训
8.应急预案演练
9.应急人员物资
10.应急预案修订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培训对象
各地区建设、市政、燃气管理部门,燃气规划、设计院(所)、消防、等部门,各地区燃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燃气场站、管网、运行、维护、抢修,燃气工程建设单位(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及燃气设备、设施生产、销售,保险公司及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9年5月30日~6月02日(30日报到) 杭州市
2019年6月13日~6月16日(13日报到) 成都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200元/人,资料费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人
聘请燃气行业资深专家结合典型案例讲授。
六、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
协会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个星期,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片。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
”(www.amadeusnip.com)上公示,请拟报名参加培训的同志,先登陆“
”培训工作栏目短期培训项目,确认培训班真伪后再报名参加,以免上当受骗。
会务组联系人:戚红梅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53031597 53031598 传 真:010-53031599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十三号C座7002室
邮编: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协会培训中心
二0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