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带动了城镇燃气事业的飞速发展,但由于管理和技术不到位,各地燃气事故时有发生,规范燃气行业的各种行为迫在眉睫。近期,国家先后出台了《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2012)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为了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促进燃气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健康发展,提升燃气管理人员职业地位,完善燃气从业人员职业体系,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协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拟于2013年8月-9月联合举办“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分类和国内外现状,燃气从业人员职业体系及资格证书制度;
2、标准化与安全评估;
3、重点解读新颁布的《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2012);
4、《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出台的背景及内容解读;
5、城镇燃气改革和发展趋势,安全运行基本状况与能源发展方向;
6、《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编写背景、历程,适应范围和术语解读;
7、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的目的和要解决的问题;
8、《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关系;
9、对《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中基本规定、输配场站、燃气管道、cng场站、lcg场站、lng场站、数据采集与控制、用户管理、安全管理的评价及要求。
二、参加人员
各地区建设、市政、燃气管理部门,燃气规划、设计、消防、等部门,各地区燃气集团(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气场站、管网、运行、维护、抢修,燃气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燃气设备、设施生产、销售,保险公司及司法鉴定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
三、培训日期与地点
2013年8月23日—8月28日 (23日报到) 西宁市
2013年9月06日—9月11日 (06日报到) 杭州市
四、其他事项
(一)授课领导和专家
拟邀请燃气协会领导和熟悉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的付永年、汪隆毓、陈排患、徐姜等知名专家讲授。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资料费实收,考核评审费3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试
1、由
协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考试委员会,负责职业培训相关鉴定考核工作,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2、考试的试题范围以培训内容为主。
3、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
(四)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者,由
协会和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联合颁发《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从事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凭证。取得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在
(http://www.ccen.
com.cn/)和中国燃气网(http://www.chinagas.org.cn/)上查询。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报到日一周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具体会务工作由
协会培训中心负责。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031598 53031596 传真:010-53031599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126.com 手机:13911130233
协会
咨询电话:010-58934812
联系人:李奇 陆品才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咨询电话:010—63913538 66200018
联系人:赵梅 徐和伟
本通知在中国燃气网(http://www.chinagas.org.cn/)和
(//www.amadeusnip.com/)可查。
二O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燃气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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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复制有效,填好后请传真到会务组收010-53031599(戚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