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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7-13
来源:

建教协[2015]33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

协会正式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请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为了做好今年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协会在广泛征集会员单位立项指南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 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南(2015年度)》供选题参考(见附件)。该《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2、课题申报工作按照《 协会科研课题立项管理办法》执行,申报人条件除了要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同一课题没有在其他科研管理部门立项(包括子课题);已往经本协会审批立项的课题都已结题。否则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

3、课题申报需要填写《 协会课题申请书》,相关文件可以从 协会网站://www.amadeusnip.com“科研管理—立项管理”栏目了解和下载。

4、本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工作,采取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地方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初审、统一报送的申报方式,初审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5、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15年9月30日截止,过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6、对申报者所在单位有经费支持的课题,协会将优先考虑立项。获得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 协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7、 协会研究部负责有关具体事务。研究部联系电话:010-58933395;联系人:傅钰;书面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北楼404室, 协会研究部,邮编100835;电子版报送邮箱:cace1992@163.com。

附件: 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南(2015年度)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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