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建设事业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规划,开展学术研究,探索建设教育的规律和特点。
二、对建设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并将研讨结果向领导机关反映或提出建议。
三、接受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有关的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开展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的评估。资格 论证,证书管理,教材编写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行业的各类培训及咨询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建设教育改革试验。
五、指导会员单位的研究、教学活动。
六、研究、介绍国内外建设教育的动态和经验,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七、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建设教育刊物和资料。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建设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建设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经主管单位同意,对教育研究、协会活动及为建设教育事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协会范 围内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一、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经济和技术及其社会服务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